根據(jù)市委、市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堅持審計監(jiān)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》(六辦發(fā)〔2017〕40號)通知要求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對2017年度六安城區(qū)新移交30條路綠化景觀提升改造工程一標段進行了結算審核,審核結果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及說明
本項目位于六安市八公山路及東城路,主要內容為道路綠化景觀提升,包括行道樹更換為栽植欒樹,補植缺失的香樟;補植綠化帶內缺失的八月桂、日本晚櫻、龍柏、金邊黃楊、鋪種麥冬草及噴播黃金菊;增加綠化帶隔離護欄;增設街頭景觀置石、羅漢松和紅花檵木盆樁;修補損壞的路牙石;具體詳見工程量驗收清單。工程開工日期為2017年4月20日,竣工日期為2017年12月13日。
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(zhí)法局;施工單位為安徽廣地林業(yè)有限公司。
合同價款為5614310.83元,合同內減少1728255.86元,結算送審價為3886054.97元。
二、審核依據(jù)及說明
1、《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DBJ34/T-206-2005;
2、2005年《安徽省園林工程消耗量定額》、《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費用定額》;
3、建設單位提供的《2017年度六安城區(qū)新移交30條路綠化景觀提升改造工程一標段》竣工圖;
4、工程施工合同、招投標文件、竣工驗收工程量清單及工程變更簽證;
5、材料價格執(zhí)行《六安建設工程造價》2017年第1期六安城區(qū)信息價(不含稅),信息價沒有的材料通過市場詢價方式計入;
6、人工費按68元/工日計取,稅金執(zhí)行營改增11%稅率。
三、審核增減說明、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
審減部分合計502943.74元。
1、補植香樟工程量扣減5株,合計調減3405.75元。
2、栽植欒樹工程量扣減10株,合計調減13722.50元。
3、栽植欒樹有752株胸徑達不到設計要求,下調相應的綜合單價,合計調減216004.48元。
4、造型羅漢松工程量扣減5株,未按要求采用不銹鋼花箱栽植,下調相應的綜合單價,合計調減26804.25元。
5、造型檵木樁工程量扣減1株,未按要求采用不銹鋼花箱栽植,下調相應的綜合單價,合計調減10259.05元。
6、鋪種麥冬草工程量扣減3603.83m2,合計調減47930.94元。
7、噴播黃金菊工程量扣減4773.5m2,合計調減36278.60元。
8、隔離護欄工程量扣減421.9m,合計調減24048.30元。
9、移植欒樹工程量扣減16株,合計調減1383.20元。
10、移植含笑工程量扣減32株,合計調減5411.20元。
11、移植桂花工程量扣減8株,合計調減722.00元。
12、移植青楓工程量扣減138株,合計調減2753.10元。
13、移植紅楓工程量扣減132株,合計調減1504.80元
14、挖運土方工程量扣減967.2m3,合計調減19045.98元。
15、回填種植土工程量扣減1661.5m3,合計調減23676.37元。
16、扣除相關聯(lián)的人工費調整、措施項目費及稅金,合計調減54248.06元。
17、合同稅率為11%,施工及結算期間政策性調整到10%再調到9%,其中有850000.00元工程款按10%開具稅票,需扣減稅金7657.66元;剩余未支付部分448856.39元按現(xiàn)行9%稅金計取,需扣減稅金8087.50元;合計調減15745.16元。
四、審核結果及建議
2017年度六安城區(qū)新移交30條路綠化景觀提升改造工程一標段結算送審價3886054.97元,審定價3379681.08元(審減502943.74元,扣減3430.15元)。
扣減施工單位審減率超10%部分咨詢費3430.15元
建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(zhí)法局和安徽廣地林業(yè)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3379681.08元辦理結算。